2009年7月6日 星期一

答覆邱同學反應管理員態度事宜

邱同學,你好:

一、很抱歉發生這樣的事,已告誡協助看展的陳先生,不可以批判藝術家的藝術作品,服務態度及應對的方法均要有所修正,對陳先生此次不是可取的回應方式已納入個人考評,案例則用為教育訓練,務期日後不再有類似情況發生。

非常感謝貴校視覺藝術系來藝術館佈展,這件事,也讓我體會到:平常我都以身作則來帶動同仁熱誠的服務態度,但效果似乎不理想…。我想,除了檢討我自己的待人處世,也應將加強對同仁及員工的在職教育,務必提高服務熱忱及和善的態度,以同理心服務美展藝術家及其作品,不允許再有類似情形發生,否則即視為其個嚴重缺點,列入個人考評。

另外,容我再多言-陳先生說明他的意思是:打掃的阿桑,可能會把地上的說明紙片當成垃圾掃走…,那句話不是針對藝術作品。但,無論如何,口氣及服務態度也不能惡劣,再次向您及您的父母親說聲對不起。

二、再次說聲抱歉,也感謝您的提醒,讓我們有檢討反省的機會,日後,我們一定會提升服務態度和品質。

敬祝 學安

表演藝術科長 劉貴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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